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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ile_download 花蓮縣政府補助辦理假日文化廣場及多元藝術展演活動作業要點(含申請表件)

主旨: 花蓮縣文化局「115 年花蓮縣政府補助辦理假日文化廣場及多元藝術展演活動」案,延長申請收件期限至 115 年 11 月 30 日止(郵戳為憑),請廣為宣傳並踴躍提案申請,請查照。
說明:  
一、 依據「花蓮縣政府補助辦理假日文化廣場及多元藝術展演活動作業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 為落實災後藝文振興並復甦地方藝文活動,惠請轉知並鼓勵在地藝術家與團隊踴躍提案申請,至紉公誼。
三、 依作業要點第七點規定,本年度獲補助之計畫均須於 115 年 12 月 31 日前檢具成果報告書及相關憑證辦理核銷結案,逾期未請款者將無法撥付該筆款項。
四、 檢附作業要點 1 份,或至「花蓮縣文化局 / 便民服務 / 假日文化廣場」下載(https://www.hccc.gov.tw/zh-tw/Download/List/34)。